交通安全责任书(通用 7 篇) 交通安全责任书 1 根据国家、盛市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车辆法律规范化管理,明确车辆安全管理职责,防止车辆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特签定如下责任书
主管领导责任: 1、监督、检查主管部门的车辆管理和使用
2、严禁私自驾驶公务用车
对因特别情况确需自己驾驶公车的,经请示局长同意后方可,否则出现交通事故的,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3、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主管部门的车辆安全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部门领导责任: 1、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好车辆的安全、维护、管理、使用等工作
2、严禁私自驾驶公务用车
对因特别情况确需自己驾驶公车的
,经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
否则出现交通事故的,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3、部门领导为车辆安全第一责任人,因监督管理不利,出现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
驾驶员责任: 1、准驾人员接到部门领导的派车通知后,必须按时出车,行车途中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及安全操作规程
2、准驾人员未经批准擅自使用车辆或违反车辆驾驶“十不准”制度造成交通事故的,准驾人员承担全部责任,取消驾驶工作岗位
3、准驾人员必须加强车辆日常维护和保养,随时保持车内外清洁,若车辆出现故障,准驾人员需及时报告部门领导,及时维修,确保车辆车况良好
4、准驾人员在驾车过程中若发生事故,按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解决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责任人: 20xx 年 xx 月 xx 日 交通安全责任书 2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落实驾驶员交通安全责任,做好交通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依据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和方针,实现零违章、零事故、零伤亡、零损失、零投诉的目标,保障交通安全
二、责任内容: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