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挖孔桩工程安全管理与技术措施Ⅰ、组织管理措施 人工挖孔桩施工时应成立项目安全领导小组,落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并制定专门的考核办法,定期进行考核
项目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担任副组长,各专业工长及专业班组长任组员
Ⅱ、安全技术管理措施: ⑴、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佩带相应劳动保护用品,特别是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穿好长筒绝缘胶靴
井口的作业人员必须拴好安全带,系 好保险钩
严禁穿三鞋(拖鞋、高跟鞋、硬平底鞋)和赤脚、赤膊及酒后施工作业
⑵、每天上班前及施工中,应配合项目机电人员仔细检查提升机的辘轳轴、支架、吊绳、挂钩、保险装置和吊桶(或土筐)、刹车制动等设备和工器具是否完好无损,防护设施是否安置到位,正确牢固可靠,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机电人员报告,并在修复及设备试运行正常完好后方准许正式使用
⑶、浇注第一节砼护壁,应高出井沿 200mm,厚度同护壁,主要起保护井口和防止物体滑落井内伤人
⑷、井口周边 2m 范围以内不得堆放杂物,孔内运出的土石料应堆放在离井口 2m 以外的地方,并及时清理出场,保持作业场所干净
8M 以下口径的作业井应至少保证 3 人为一作业组,1
8M 以上口径的作业井至少四人为一作业组,井下 1人,井上提运土 2(3)人,每组不超过两口井;未经项目同意,作业组不得随意变换组员
井下作业人员以持续作业时间 2h 为宜,最长不得超过 3h
应勤换井下作业人员,轮换下井作业
⑹、井下有人作业时,井上作业人员不得擅自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并应密切注意井下作业人员的工作情况,通过井孔上下可靠的联络信号(深度 20M 以内,可通过摇动保险绳或喊话等方式每隔 15 分钟联络一次;深度超过 20M,上下可设有线对讲系统;常常与井下保持联络,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帮助井下作业人员撤离井底,回到地面,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