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一节 概述第二节 现金管理第三节 银行结算账户第四节 票据结算方式第一节 概述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一)支付结算的概念 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
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银行)以及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是办理支付结算的主体
其中,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
支付结算的方式有以下几种:(1)支票;(2)银行本票;(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5)汇兑;(6)委托收款;(7)托收承付:(8)信用卡;(9)信用证
(二)支付结算的特征支付结算的管理体制: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
2,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4,支付结算的管理体制: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5,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二,单位、个人和银行在进行支付结算时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
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
3,银行不垫款原则
三,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一)汇票 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我国的《票据法》将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前者是银行签发的汇票,后者则是银行以外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签发的汇票
1,银行汇票概述:银行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根据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范围:单位或者个人在异地、同城或统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2,银行汇票的记载事项银行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