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第九届(东方教具杯)全国优秀自制教具展评活动方案一、 组织领导由教育部教育装备讨论与进展中心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第九届(东方教具杯)全国优秀自制教具展评活动组委会,下设秘书处,具体负责组织工作。二、 评选目的1.贯彻知行合一和能力为重的理念,促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支持新课程的全面实施,推动素养教育向纵深进展。2.发扬广阔老师设计制作教具和设计开发探究性实验的积极性与制造性,收集、整理、推广其成果,丰富教学内容,推动全国自制教具活动的开展。3.鼓舞学生积极参加自制教具和实验活动,培育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4.收集运用新材料、新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与传统教学仪器整合的经验,促进教育装备新产品的研发。5.总结、推广各地开展自制教具和实验教学活动的经验。三、 评选范围、分类1.评选范围中、小学各学科(不含特别教育康复训练器材,以下同)教学中使用的,由老师或学生自己设计制作,在历届全国自制教具评选中未获得过一、二、三等奖的自制教具,或虽曾获奖但对原作品有重大创新改进的自制教具(不含已经正式生产的产品和纯计算机软件及声像资料)。2.自制教具作品的分类自制教具作品分老师作品、学生作品。按所应用的学段分为小学作品、中学作品。按 所 应 用 的 学 科 划 分 为 : ( 1 ) 小 学 语 文 ( XYW ) 、 数 学( XSX ) 、 科 学 ( XKX ) ; 音 乐 ( XYY ) 、 美 术 ( XMS ) 、 体 育(XTY)、综合实践活动(XZH);(2)中学:语文(YW)、数学(SX)、物理(WL)、化学(HX)、生物(SW)、地理(DL)、通用技术( JS )、信息技术( XX)、综合实践活动 (ZH) 、音乐(YY)、美术(MS)、体育(TY);(3)其他(QT)(如:特教(TJ)、外语(WY),通用设备(TS)等)。四、 设立奖项1.自制教具作品一、二、三等奖和提名奖。2.团体总分奖和组织奖。3.自制教具能手奖。五、 申报要求1.按属地原则,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参评单位,由教育装备主管部门负责组团。各参评单位均可推举不多于 20 件的自制教具(其中老师作品不多于 17 件,学生作品不多于 3 件)参加全国评选,多于规定的,以上报顺序取规定的件数。每个参评单位上报的小学作品不得少于申报作品的 30%,且同一学科的作品不得多于 6 件(含学生作品)。各参评单位可申报全国自制教具能手候选人不多于 5 名。2.每人限报 2 项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