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动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策应乡村振兴战略和漂亮中国建设,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25号)和《江西省殡葬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85 号)的规定,仔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意见及《中共吉安市委办公室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殡葬改革推动移风易俗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办字〔 2024〕53号)、《中共 xx 县委办公室 xx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殡葬改革推动移风易俗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办字〔2024〕83 号)等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仔细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进展思想,践行新进展理念,围绕惠民、绿色、文明殡葬,以满足人民群众殡葬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保障,以创新殡葬管理体制机制为动力,推动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更好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潭头篇章作出积极贡献。二、主要任务从现在起至 2024 年 5 月底,举全乡之力打好殡葬改革攻坚战。(一)推动殡葬公共设施建设。到 2024 年底,实行乡建、村建、乡村或村村联建等方式建设农村公益性墓地,确保辐射到所有村(居)、组,解决群众“旧坟有地迁,新坟有地葬”的问题。(二)遗体火化和入公墓(骨灰堂)安葬(放)实现全覆盖。从2024 年 9 月 1 日“零点”起,全乡范围内统一实施“零点行动”。“零点行动”实施后,全乡所有遗体一律实行火化,实现火化率达100%;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成之前,将新增死亡人口火化后的骨灰先寄存在殡仪馆,待公墓(骨灰堂)建成后,进入公墓(骨灰堂)安葬(放)达 100%。坚决消除遗体直接土葬和骨灰装棺二次安葬现象。(三)散埋乱葬整治到位。全面治理 “三沿六区”散埋乱葬坟墓,重点是广吉高速沿线、省道 314 线(三坊-潭头-上固-宁都)、孤江河上固河及村中河道沿线、村中和田中坟、水源保护区周边、县道乡道沿线应迁坟墓全部迁入公益性公墓。到 2024 年 5 月底,实现上述重点区域可视范围内看不到散埋乱葬坟墓。(四)移风易俗明显见效。在圩镇全面实施“三禁”(禁烧祭品、禁燃鞭炮、禁沿街游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