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一)目标与实施步骤通过加大农业生产投入品监管,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场管理制度,在全市逐步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禁止有毒、有害农产品销售,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证上市销售农产品达到无公害农产品安全标准
根据全面规划、分步实施、逐步推动、不断完善的原则,先易后难、先常规后特别、先大宗后个别、先示范后推广,从蔬菜、水果、畜禽产品、水产品开始,先在重点批发市场、超市试点,再逐步向全市所有农产品市场延伸
(二)检测机构和检测项目1、实行免费抽检
从事农产品安全检测的机构,对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实行免费抽检,不得收取费用
2、检测机构(1)衢州市柯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和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以及市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对生产或上市销售的农产品进行例行检测和监督抽查
(2)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的批发市场、超市要设立专用检测室,配备符合检测要求的速测仪器和 2 名以上检测人员,开展日常自检工作
(3)批发市场、超市检测室的检测人员由市县(区)农业部门组织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接受农业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4)市、县(区)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要对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超市等设立的质量检测室加强管理
各检测室要进行公正、公平、科学监测,确保检测结果真实、准确
3、检测项目
凡进入实行准入制度市场的农产品,没有证明其质量安全状况的,需做以下检测:(1)蔬菜、水果类:检测有机磷类、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重金属含量
(2)畜禽类:检测瘦肉精、黄胺及激素类含量
(3)水产类:检测甲醛、氯霉素、重金属含量
(三)市场准入六项制度1、实行产地准出制度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重点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并上市销售的农产品,经自检或委托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
检测不合格的,应进行无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