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民法1、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2、本质意义上的民法不仅包括成文的民、其他成文的民事法律法规还包括判例法及相关的习惯法;形式意义上的民法仅指成文的以民命名的法律如民和?民法通那么?。3、调整对象:1〕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财产所有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所有关系是流转关系的前提流转关系是所有关系的手段与媒介)a.作为民事主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地位平等;b.当时人意思表示;c.等价有偿2〕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a.当事人主体平等;b.以特定人身利益为内容不直接具有财产性质;c.与主体不可分割4、根本原那么:平等、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老实信誉、公序良俗、制止权利滥用5、老实信誉原那么:“在大陆法系各国它几乎是民法中唯一的根本原那么称 条款〞。根本内容:1〕任何民事主体要对别人讲究信誉遵守诺言老实不欺根据好心的方式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2〕任何人应当充分尊重别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恶意加害于别人。要求平衡当时人之间的各种权利冲突和矛盾。民事法律关系1、特征:1〕民事法律关系参加者的法律地位平等;2〕民事法律关系式民法在调整平等主体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过程中形成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3〕民事法律关系的 保障措施具有财产性与补偿性一般不具有惩处性〕2、要素:主体、内容、客体3、主体:简称民事主体又称民事权利义务的主体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4、客体:又称标的是指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5、民事法律:是指可以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客观简称法律。6、民事法律的分类:1〕: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如:自然人的亡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时间的经过;2〕行为:受人的意志支配的有意识的活动。7、民事权利的分类:1〕支配权、恳求权、形成权、抗辩权形成权:指权利主体仅凭自己的行为即可使自己与别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如:撤销权、追认权、解除权、选择权。2〕绝对权和相对权 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是指效力及于一切人的民事权利即绝对权的义务人士不特定的任何利人不必借助于义务人的积极行为就可以自行实现的权利如所有权人身权;相对权又称对义务人是特定利人必须借助于义务人施行一定行为方可实现的权利如债权。8、民事义务分类:1〕积极义务:指以一定的作为为内容的义务如交付财物、完成工作;2〕消极义务:以一定的不作为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