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测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地测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分管本矿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承担分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职责如下:1、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制定分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参加审定本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制定实施地测防治水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计划。3、协助总工程师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负责地测防治水系统职业病防治技术管理工作。4“”、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 三同时 进行监督。5、仔细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依照《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仔细编制审核审查有关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6、协助总工程师仔细编制好长远规划和年度作业计划,保证矿井的正常生产连续。7、协助总工程师仔细抓好地质、水文地质、测量、储量管理等有关方面的安全技术管理。8、组织全矿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大检查、搞好技术监督,促进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全面展开。9、协助总工程师搞好每年一次的矿井水灾应急救援演练工作,确保演练成功。10、协助总工程师进行地测防治水重大隐患排查和治理措施的制定。11、积极推广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提高地测防治水科技水平,对井下地质、水文地质、测量、储量等工作进行安全技术管理和业务指导。12“”、仔细总结在地质、水文地质、测量、储量、 三量 等技术管理方面的工作。13、积极完成各项安全考核指标,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14、完成上级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15“”、必须尽职尽责,杜绝 三违 现象。16、地测副总工程师应尽职尽责,积极协助总工程师开展技术管理工作,提高煤矿地测技术管理水平。内容总结(1)地测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地测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分管本矿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承担分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2)地测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地测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分管本矿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承担分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