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设备、配件管理制度 地面设备、配件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设备、配件的管理,防止丢失和损坏,减少地面广场的占用,特对地面广场设备、配件的存 放作出如下规定: 1 、新进的设备、配件由仓库负责进行码放。2 、从井下回收的设备、配件由使用回收单位负责管理码放。 3、 禁止各单位随意在地面广场堆放设备、配件。 4、各单位存放设备、配件时必须码放整齐,否则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并重新进行 码放。 5、需在地面广场存放设备、配件时,应与机电科联系,由 机电科指定地点进行存放。 6、不按规定进行存放或码放不整齐的对责任单位罚款 50-200 元,对单位负责人罚款 10-50 元。 7、机修房、电修房门口附近存放的设备、配件及修好的设备、配件由机 电负责整理码放。 8、运输队有义务对地面广场存放的物品进行监 督,否则由其进行整理码放。 本管理办法从下发之日起生效。内容总结(1)地面设备、配件管理制度 地面设备、配件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设备、配件的管理,防止丢失和损坏,减少地面广场的占用,特对地面广场设备、配件的存放作出如下规 定: 1、新进的设备、配件由仓库负责进行码放(2)4、各单位存放设备、配件时必须码放整齐,否则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并重新进行码放(3)6、不按规定进行存放或码放不整齐的对责任单位罚款 50-200元,对单位负责人罚款 10-50 元(4)本管理办法从下发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