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工程施工安全措施一、引用标准及编制依据《电力建设安全操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DL5009.2-94)《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架空送电线路部分)《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爆破安全规程》《道路交通安全法》二、适用范围本措施规定了 500kV 红河变-220kV 开远送电线路工程基础施工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三、工程概况220kV 红河-开远Ⅰ回线路总长 18.722km,Ⅱ回线路总长18.999km;其中Ⅰ回线路单回路段总长 1.936km,双回路共塔段总长 16.786km。Ⅱ回线路单回路段总长 2.213km,双回路共塔段总长16.786km。杆塔 47 基,其中双回直线塔 26 基,双回耐张塔 16基,单回路耐张塔 5 基导线:LGJ-400/50 钢芯铝绞线 JL/LB1A-400/50 型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LBGJ-150-40AC、LBGJ-100-40AC 铝包钢绞线光缆:OPGW-24B1-150OPGW-24B1-100 型 OPGW 光缆四、基本规定1、施工作业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前进行交底。已交底的措施,未经项目总工同意,不得擅自变更。2、主要工器具应符合技术检验标准,并附有许用荷载标志;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不合格者严禁使用,并不得以小代大。3、施工人员严禁违章作业;不得影响他人安全作业;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4、对无安全措施或未经安全技术交底的施工项目,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施工。5、施工人员严禁酒后作业。6、进入作业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7、施工人员应正确配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五、主要安全措施(一)土石方开挖安全措施1、人工开挖基坑时,应先清除坑口的浮石及浮土等。向坑外抛扔土石时,应防止土石回落伤人。2、坑底面积超过 2m2 时,可由 2 人同时挖掘,但不得面对面作业。坑上应设一人监护并负责将土石运到距坑口 0.5m 以外的场地。3、坑深超过 3m 时,挖掘人员向坑外送土应使用萝筐或吊篮;坑内、坑外人员应保持联络,互相配合。4、基坑深度超过 1.5m 时,施工人员上下坑应用梯子上下,不得跳入坑内或徒手攀爬。5、除全掏挖型基础外,一般土坑的开挖,为防止坑壁塌方,应设开挖坡度。坡度大小应视土质类别、地下水位和坑深确定。6、施工人员不得在坑内或陡坡上休息或用餐。7、雨季施工应注意基础坑周围排水,避开基坑积水造成塌方。8、对膨胀土及水坑应遵守下列规定:◇开挖时注意保持坑壁边坡。◇排除基面积水,必要时开挖排水沟。◇基坑内积水、渗水应及时排除。◇地下水位高,渗水量大,坑底应设积水坑,边开挖边排水。◇膨胀土及水坑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