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DF-2024 -0001 合同编: 山东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 范 文 本 出卖人: 买受人: 山东住房和城乡建立山东工商行政理 目 录制定说 明专业术语解释第一章 合同当事人第二章 商品房根本状况第三章 商品房价款第四章 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第五章 面积差异处理方式第六章 规划设计变更第七章 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第八章 合同备案与房屋不动产〕登记第九章 前物业理第十章 其他事项说 明 1
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山东住房城乡建立和工商行政理根据住房城乡建立部、工商总共同制定的示范文本结合山东实际根据
城房地产理法
山东城房地产开发经营理
山东城房地产交易理
山东商品房销售
等法律、法规调整后制定
各地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
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
商品房预售容许证
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
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
买受人应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批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风险和交易风险
本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所售工程的详细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展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专业术语解释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