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的类型工程合同是一个大范围的概念,工程合同的类型也是多种多样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一、承包关系类型合同工程合同的履行期一般都是很长的,只有一个施工单位进行建设是无法按时竣工的,那么就出现了分包这种形式
1、总包合同
建设单位(发包方)将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或其中某个阶段的全部工作,发包给一个承包单位总包,发包方与总包方签订的合同称为总包合同
总包合同签订后,总承包单位可以将若干专业性工作交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去完成,并统一协调和监督它们的工作
在一般情况下,建设单位仅同总承包单位发生法律关系,而不同各专业承包单位发生法律关系
2、分包合同
即总承包方与发包方签订了总包合同之后,将若干专业性工作分包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去完成,总包方分别与几个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
对于大型工程项目,有时也可由发包方直接与每个承包方签订合同,而不实行总包形式
这时每个承包方都是处于同样地位,各自独立完成本单位所承包的任务,并直接向发包方负责
二、计价方式合同1、固定总价合同
采纳这类合同的工程,其总价是以施工图纸和工程说明书为计算依据,在招标时将造价一次包死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能因为工程量、设备、材料价格、工资等变动而调整合同总价
但人力不可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国家统一调整价格、设计有重大修改等情况除外
2、计量合同
计量合同又称为单价合同,分为两种形式:(1)、工程量清单合同
这种合同通常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咨询单位计算出工程量清单,分别列出分部分项工程量
承包商在投标时填报单价,并计算出总造价
工程施工过程中,各分部分项的实际工程量应按实际完成量计算,并按投标时承包商所填报的单价计算实际工程总造价
这种合同的特点是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单价不变,工程承包金额将有变化
(2)、单价一览表合同
这种合同包括一个单价一览表,发包单位只在表中列出各分部分项工程,但不列出工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