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模式下的计量工作探究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简单介绍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主要是指在开展公路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应用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格式、计价方法及相关的计算规则,依据招标单位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投标单位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及市场行情进行自主报价,经过评审中标之后,将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作为结算依据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
二、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原则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计量的规则有:⑴一切计量工作都应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由承包人测量、记录
⑵工程量由承包人计算,由监理工程师审核,计算的副本由监理工程师保存
⑶除监理工程师另有批准外,凡超过图纸所示的面积或体积,都不予计量和支付
⑷任何分项工程或其子目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出现,则被认为是相关性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⑸以质量计量,应有称职合格人员在监理工程师指定地点进行称量
⑹ 钢筋、钢板或型钢的记量按图纸计算
⑺所有的面积、结构物、土方计算,材料和成套的结构单元等,其计算均应按监理工程师要求
计量工程师应坚持:(1)公正、真实、准确性原则
(2)和同性原则
(3)保证工程计量主要依据的完善性,主要包含有:与计量有关的补充协议、技术法律规范、工程变更令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合同、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说明等方面的内容
三、工程量清单的管理方式工程计量通常是由承包人向驻地监理提出,并要交附必要的中间质量合格证明材料、交工验收资料等,同时计量人员在开展复核的过程中,若对于相关的工程计量结果存在异议,可以通过开展联合计量的方式进行抽样的复测,在经过双方签字确认,报业主备案
合同计量人员要能够做好下列工作:(1)对于由于业主原因所导致的停工索赔,计量人员应该对承包人涉及此项停工的影响人员数量、现场设备型号、时间、数量等予以准确的记录;(2)对于工程现场所存放的材料,每月开展一次检查和统计,对发货到现场的材料种类、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