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办法1、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所在单位写出书面材料报业主,经讨论讨论后由业主给予奖励,奖励分表扬、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等
1、仔细执行国家安全、文明施工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改善劳动条件和防止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害中成绩显着者,视情况给予奖励
2、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实行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重大发明制造或成果,成绩显着者,奖励 100-1000 元
3、在每季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竞赛中,成绩满 90 分以上且第一名的单位分别发放一次性奖金 1000元
4、全年完成施工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的单位,将根据工程进度情况部分归还安全风险抵押金
5、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开发生重大事故者,每项奖励 200-2000 元
6、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关怀安全、文明施工,常常指出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且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者,每次奖励 100-500 元
7、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者,奖励 100-500 元
8、其它在安全、文明施工中成绩突出者,视情况奖励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由监理或业主发出处罚通知单,并由业主给予处罚
处罚分批判、通报、罚款、停工整顿等
1、安全、文明施工严重失控的单位,业主有权中止施工合同
2、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业主对安全、文明施工协调的,视情节轻重每次罚款 100-1000 元
3、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将从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按每人次 5 万元扣罚
发生重伤事故的责任单位将从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按每人次 2 万元扣罚
全年出现重伤故事两次的责任单位,令其停工进行整改,严重者解除施工合同
4、发生设备损坏事故的责任单位,除按经济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赔偿外,将受到直接经济损失的 10%罚款
5、联合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