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干部评选方案概述本方案旨在推广廉洁从政,加强国家机关干部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干部的廉洁能力,为营造风清气正、政通人和的社会环境作出贡献。本方案适用于各级国家机关的廉洁干部评选工作。评选标准评选标准分为个人和单位两个方面:个人评选标准1.廉洁自律:不受财物诱惑,执行法律法规,不违反党纪国法。2.公正廉明:处理公事公正,依法行政,不使用职权谋取私利,不贪污受贿。3.服务群众:善于沟通,高效服务,解决民生困难,深化群众。单位评选标准1.风清气正:单位内部廉洁氛围好,存在纪律约束,没有贪污腐败现象。2.工作成绩:单位工作业绩卓著,服务群众效果显著,社会评价好。3.领导班子:领导班子能团结一致,廉洁自律,依法行政,领导能力和公正评价较高。评选流程提名各级机关提名干部人选,提名者需严格遵守程序、事前做好调研、考察工作,确保人选素养及其他条件符合评选标准。推举在提名名单中,各级机关相互推举和审核人选申请,建议党的工作部门仔细组织党内评测。考察将通过审核的人选进行深化考察,主要包括调查干部政治思想、廉政作风、业务能力、为官形象和群众意见等方面。评选对经过深化考察的人选进行综合评定,分别确定个人和单位的评选结果。公示公示被评选为“廉洁干部”的人员和单位名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奖励与处罚对被评选为“廉洁干部”的个人和单位,应当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党纪国法、损害国家机关形象的行为,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总结本方案的实施,旨在推动廉洁从政,强化国家机关干部的廉洁意识和自律能力,提高公务员的诚信水平,加深领导班子和干部群众的互动,为全面推动依法行政、促进经济社会进展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