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边坡支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概况本工程地下室为长方形,长约 255
6 米,西侧宽约为 8
8 米,东侧宽约为 23
建筑设计±0
00 为黄海高程 17
5m,地下室底板顶标高-6
4m(相对标高),地面高程 16
开挖最大深度为7
00m,承台处加深 0
0m,承台处最大开挖深度为 8
基坑开挖范围内勘察期间测得场地地下水标高大致为 9
5-11m,基坑底土层主要为砾砂,局部揭露厚度达 3
8m,该层地下水渗透性很强,且在地下水渗透作用下可能形成流沙,严重时可能造成塌方、基坑失稳等,因此需对地下水进行处理
基坑安全等级为二级
基坑支护为临时性工程,设计使用时间为 12 个月
该工程深度大于 5m,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二、编制依据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GB50202-20242、《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法律规范》JGJ/T111-983、《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4、《锚杆喷射砼支护技术法律规范》GBJ50086-20015、《基坑土钉支护技术规程》GBCS96-976、监理规划7、监理合同8、施工合同9、经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10、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讨论院有限公司编制的第二版《地下室深基坑支护工程设计方案》11、其它现行国家法律规范规程,广东省、深圳市有关地方标准、规定三、监理工作的目标1、质量目标:合格四、监理方法及措施1、准备阶段监理方法及措施:① 熟悉设计图纸和有关基坑工程的法律规范、标准要求及工程概况,了解工程地形、地质资料及设计意图,参加图纸会审
② 审查施工单位的相应专业资质等级、施工机械、技术力量、组织管理、质量保证体系、质量检验制度,相应人员的素养和上岗证是否齐全,能否满足施工要求
③“”审查施工单位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