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水行政主部门建立水土保持我国的卫生法律制度〔下〕 (二)卫生法律制度建立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专业性 科学是一切疫病的克星卫生法律制度必须建立在科学的根底之上
医学科学是在对疾病的病因分析、控制措施、治疗和技术标准的反复验证和理中逐步开展起来的
卫生法律制度建立只有正确地反映医学科学的成果才能进步法律、法规的质量充分发挥法律制度对卫惹事业开展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特别是在科学技术高度兴旺的今日人类对生命科学的探究进入了全新的境界使医学科学的许多理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开展
这些科学理被运用到卫生法律制度建立中使卫生立法和卫生执法工作符合医疗卫惹事业的开展规律使卫生法律制度建立具有坚实的科学理根底在理中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例如在传染病防治法和
突发公共卫惹应急
的制定过程中由于仔细讨论和运用传染病防治的“三环节两因素〞(发现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者社会因素、自然因素)等医学理针对传染病控制的不同环节和有关因素规定了相应的制度和措施
因此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特别是在今年的抗击非典型肺炎的斗争挥了重要的作用
又如由于在职业病防治法中较好地运用了“三级预防理〞(一级预防是指致病因素的预防二级预防是指早发现、早、早治疗三级预防是指在患职业病后要实行措施防止病人残障)使职业病防治法在逻辑上比拟严谨在执行上更具有可操作性
理证明卫生法律制度建立必须高度关注医学科学事业的开展变化要在学习、讨论医学科学开展成果的根底上及时客观地反映医学科学开展的规律进步立法质量为医学科学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
(三)卫生法律制度建立同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亲相关 卫惹事业的开展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开展
对疾病的预防治疗问题客观上反映了一个的经济社会开展程度和社会进步程度
有时对一些疾病的防治问题还可能演化成社会问题
例如由于艾滋病和疯牛病的蔓延曾经导致了一些的和社会的动乱
因此必须把卫生法律制度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