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副矿长岗位职责机电副矿长岗位职责第 1 条 积极配合矿长、生产副矿长开展工作,在煤矿机电、运输系统管理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法律规范
第 2 条 加强对分管科室、队组的领导,协调好相关的工作,及时发现、解决有关问题
第 3 条 参加矿长、安全生产副矿长主持召开的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并对煤矿机电、运输系统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
第 4 条 组织制定机电、运输等系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 5 条 组织编制机电设备年度考核管理目标和考核奖罚细则
第 6 条 负责大型机电设备的安装、检修安全管理
第 7 条 定期组织进行机电、运输系统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保证人员、时间、资金、措施、质量五落实
第 8 条 坚持开展煤矿机电、运输系统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切实提高本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第 9 条 定期召开机电设备管理工作会议,讨论机电设备管理工作中的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安全生产
第 10 条 负责煤矿机电、运输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水害治理方案、措施的落实
每旬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煤矿机电、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巡回大检查,督促相关部门(人员)及时整改有关隐患
第 11 条 负责组织编制煤矿机电、运输系统安全技措、工程计划
第 12 条 根据煤矿的总体规划,进行机电、运输系统规划,监督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机电运输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保养等,确保其满足要求
第 13 条 主持机电设备、设施的选型、设计
第 14 条 保证煤矿使用的机电设备、设施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合格证等齐全
第 15 条 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第 16 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内容总结(1)机电副矿长岗位职责机电副矿长岗位职责第 1 条 积极配合矿长、生产副矿长开展工作,在煤矿机电、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