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设备科设备副科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机电设备科设备副科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在科长的领导下,承担分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职责如下:1、协助科长组织制定本矿机电设备专业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监督全矿合部门建立健全机电专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督促各部门开展机电设备专业(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检测检验和维护保养工作,并对落后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淘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严格执行科规定的作息时间及请销假制度。4、爱岗敬业,对工作仔细负责,责任心强。5、对矿、科领导及分管领导安排的各项任务能够仔细对待,及时汇报。6、必须常常深化区队、车间和井下,对分管的设备要做到数量清,状态明。7、严格执行设备管理的各项制度,加强核算,降低成本,做到计划订货,计划供应,计划消耗。8、对于新进设备要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和技术力量进行验收,严格执行不验收不上帐,不上帐不发放的规定。9、及时掌握设备的各种性能,新生产设备的技术特征,为矿井生产设备选型提供可行性方案。10、组织机分厂、液压车间、定检车间、电气车间以及生产区队等单位召开互动会,及时掌握各种设备状况,保证矿井生产及工作面衔接。11、协调好市场运作,搞好自修自制,降低成本,实现机电效益最大化,保证矿井正常生产及工作面衔接。内容总结(1)机电设备科设备副科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机电设备科设备副科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在科长的领导下,承担分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2)机电设备科设备副科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机电设备科设备副科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在科长的领导下,承担分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3)参加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