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煤矿井上下防灭火措施龙山煤矿共有 3 层可采煤层,煤层编号从上往下依次为M18、M51、M73
根据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对我矿M18、M51、M73 煤层的《煤层自燃倾斜性鉴定报告》,M18、M51、M73 煤层均属Ⅲ类不易自燃煤层
本矿井按Ⅲ类不易自燃煤层进行设计和管理,防灭火的重点是防范外因火灾
第一章外因火灾防治外因火灾的主要特点是突然发生,来势迅猛,发生的时间和地点出人意料之外
由于这种突发性、意外性,常使人们惊慌失措而造成恶性事故
矿井中一切能够产生高温、明火、火花的以及由于可燃材料制成的器材和设备,如使用不当都可能会引起外因火灾
绝大多数外因火灾是由于机电设备质量不高,安装不良,又缺乏严格的检修、维护制度,长期带病运行而引起的
外因火灾的防治主要应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防止失控的高温热源;其次是在井下尽量采纳不燃或耐燃的材料和制品
一、电气事故引发的火灾防治措施 1、井下机电硐室防火措施本矿井下在井底+1650m 标高设置水泵房、变电所,均为砌碹支护
对水泵房、变电所实行以下防灭火措施:(1)硐室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铁门全部敞开时不阻碍运输,严禁存放无关的设备和物件,并采纳防爆型的照明设备
(2)从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 5m 内的巷道,应砌碹或用其他不燃性材料支护
(3)硐室内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故应在硐室内设 CO2 灭火器 2 个,8kg 干粉灭火器 1 个,灭火沙袋 2 个
(4)在硐室的两端各设一个出口
(5)在机电设备硐室内严禁设集油坑
硐室不应有滴水,硐室的过道应保特畅通,严禁存放无关的设备和物件
带油的电气设备溢油或漏油时,必须立即处理
2、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火措施(1)井下“所有电气设备采纳矿用隔爆型或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并具有 产品” “”合格证 、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2)向井下供电的变压器的中性点严禁直接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