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灌浆工程监理施行细那么14
1 总 那么(1)本细那么的编制根据:1)工程施工合同、质量监理合同
2)SL62-94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
3)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及其他有关规程、
(2)本细那么适用范围:1)钻孔
包括灌浆孔、检查孔、观测孔和排水孔的钻孔以及钻孔和灌浆所需进展的取芯和试验钻孔冲洗、压水试验、灌浆前孔口保护和孔口埋设等全部钻孔作业
大坝和溢洪道固结灌浆大坝帷幕灌浆、导洞堵头段回填灌浆、固结灌浆以及其他水泥灌浆
2施工准备工作监理(1)工程承建应在灌浆工程施行 28 天以前根据设计和合同技术要求选择与施行灌浆工程工程岩层以及施工条件相似的地区或部位完成灌浆试验
灌浆试验地区或部位、试验大纲均应事先报经监理机构批准
(2)灌浆试验完毕后承建应及时整理试验成果送监理机构审批
其内容应包括:1)施工工序、施工工艺及与采纳的设备
2)材料及品质、材料的适用性、浆液配比及开灌水灰比试验部位的可灌性
3)根据各类岩性地质构造及浸透性等所确定的随孔深而增加的灌浆压力等有关建议
4)特别部位和特别孔的处理
5)抬动变形观测成果分析
(3)承建应在灌浆作业开工的 28 天以前根据灌浆试验成果和监理机构审批与设计、要求结合现场施工条件编制灌浆工程施工措施方案报送监理机构批准
其内容应包括:1)工程概况〔包括灌浆工程部位、施工布置、钻孔分序与编等〕
2)灌浆工序、工艺和压力
3)灌浆材料及其品质
4)施工进度方案
5)机械设备配置与劳动力组织
6)质量保证措施
7)钻孔灌浆计量设备〔包括自动记录仪、压力表、抬动监测仪、比重计等的规格型、性能、消费厂家〕
8)作业原始资料搜集与整理
9)施工平安与环境保护措施
(4)承建必须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设备进场
运至施工现场用于灌浆作业的各种机械设备、仪器仪表、计量观测装置和其他辅助设备必须经过检查、率定、安装调试并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