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内容摘要]:仲裁协议是国际商事仲裁的根底
一项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既是仲裁庭行使辖权的根据又是裁决具有执行效力的法律根底
但由于各国法律的差异对于仲裁协议效力规定的要件也各不一样
因此要明确仲裁协议的效力必须首先解决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问题
本文拟针对这一问题根据国际私法的原理做简单的讨
关键词:仲裁协议法律效力法律适用 一、仲裁协议的有效性 任何法律效力其核心都是有关法律对相关主体的约束力仲裁协议也不例外
仲裁协议的有效性是指对当事人、仲裁庭或仲裁机构、等相关主体产生如下的法律效力: 〔一〕对当事人的法律效力 仲裁协议一经依法成立对当事人直接产生了法律效力
当事人因此丧失了就仲裁协议约定的事项向提起诉讼的权利承当了不向起诉的义务
假如仲裁协议的一方当事人违犯了这一义务而就仲裁协议约定范围内的争议事项向提起了诉讼另一方当事人就有权根据仲裁协议要求终止诉讼程序把争议发还仲裁机构或仲裁庭审理
这样就从法律上保证了当事人之间约定的仲裁事项在协商时只能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使得当事人不诉诸解决争议的原来愿望得以实现
除此之外由于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已同意将有关争议提交仲裁解决并成认仲裁庭所作裁决的约束力所以仲裁协议使当事人承当了履行由仲裁庭最后作出的裁决的义务除非该仲裁裁决经有关国内断定无效
〔二〕对仲裁庭或仲裁机构的法律效力 有效的仲裁协议是仲裁庭或仲裁机构受理争议案件的根底
假如不存在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那么仲裁庭或仲裁机构无权审理该争议
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不存在一项有效的仲裁协议的理由对有关仲裁庭或仲裁机构的辖权提出异议
当事人之间的仲裁协议是仲裁庭对特定争议事项获得辖权的最主要的根据
如根据 1981 年
法国民事诉讼
的规定假如仲裁条款显然无效或者仲裁条款不合适组成仲裁庭之目的那么不能成立仲裁庭
仲裁协议对仲裁庭或仲裁机构的法律效力还表现仲裁庭或仲裁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