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小煤矿的安全隐患及治理对策 近年来,小煤矿安全事故频频发生,事故率占全国煤矿事故的三分之二以上。特别是重大、恶性事故,所造成的后果,怵目惊心。死亡人数由数人、数十人到上百人,事故惨状,令人震惊。2024 年 4 月,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等七部委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强调 安全”“”进展 科学理念,强化 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 的煤矿安全工作方针,加大煤矿监督监察的执法力度,对全国小煤矿搞好安全生产的整顿管理,遏制重大、恶性事故发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具体到小煤矿管理现实中,具体地区和矿井中,小煤矿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违章状况,还很突出,很顽固,很隐秘,治理的任务和难度还很大,这虽然有多方面的利益牵扯,利益驱动和管理的实际问题,归根结底,还是领导认识和重视不到位,矿井管理投入和安全措施不到位,矿井各岗位与职工安全意识和技术素养水平不到位所造成的。根据本地区小煤矿实际情况,对如何认识小煤矿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特别性,对如何认识小煤矿存在的安全隐患,搞好排查与治理,谈以下几点看法: 一、小煤矿的界定和它的特别性 “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等七部委 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指导意见 中所指小煤矿,即:年生产能力 30 万吨及以下的煤矿,包括基建、技改、资源整合及正常生产各类矿井。这些煤矿主要特征是:井型小,产量低,人员少,素养差,采掘简单,矿井科技技术和装备水平较落后。小煤矿的特征决定了其规模、投入、人员、素养、技术、管理、教育、开采工艺等的特别性。就本地区小煤矿现状来看,总体情况遵规守法,能仔细执行国家和政府部门的规定部署,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条件标准和要求,搞好安全生产,但由于利益驱动和急功近利,个别小煤矿,特别是矿主和实际控制人,不顾国家法律法规三令五申和各级政府部门监督检查,实行一些不符合国家要求的方式方法,违规、违法生产,这些情况在小煤矿中或轻或重地普遍存在,也是煤矿发生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和隐患。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尽管国家对小煤矿提出实现安全管理科学化、法律规范化目标,但由于小煤矿存在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只能因势利导,逐步进行落实。 二、小煤矿安全隐患的实际性、长期性、顽固性 全国小煤矿占煤矿总数的 90%左右,在改革开放以来,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和进展做出了很大贡献,但由于其规模小,装备差,技术水平低等因素,不可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