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建设对城镇防洪排涝的启示在分析国内外海绵城市建设经验基础上,针对鄂尔多斯市城镇防洪排涝存在的问题,探讨了海绵城市建设模式对鄂尔多斯市城镇防洪排涝的启示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进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建设与自然环境的矛盾不断凸显,很多城市面临水害频发、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水生态恶化等问题
特别是近些年,汛期部分大城市出现城市内涝问题,鄂尔多斯市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海绵城市建设是国家基于提升城市生态系统功能和减少城市洪涝灾害提出的新的城市建设模式,笔者重点探讨该模式对鄂尔多斯市城镇防洪排涝的启示
1海绵城市建设的提出2014年10月,国家住建部下发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对 海绵城市 的概念给出了明确的定义,即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 弹性 ,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 释放 并加以利用
1.1海绵城市的内涵“”“”海绵城市以 慢排缓释 和 源头分散 控制为主要规划建设理念,追求城市人水和谐,将传统的城市建设方式转变为低影响的建设模式,通过生态化措施,尽可能维持城市开发建设前后水文特征不变,有效缓解不透水面积增加造成的径流总量、径流峰值与径流“”污染的增加等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通过 自然积存 ,来实现削“”峰调蓄,控制径流量;通过 自然渗透 ,来恢复水生态,修复水的“”自然循环;通过 自然净化 ,来减少污染,实现水质的改善,为水的循环利用奠定坚实的基础
1.2海绵城市建设的途径海绵城市的建设途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①对城市原有生态系统的保护
最大限度地保护原有的河流、湖泊、湿地、坑塘、沟渠等水生态敏感区,留有足够涵养水源、应对较大强度降雨的林地、草地、湖泊、湿地,维持城市开发前的自然水文特征
②生态恢复和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