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同心外国语学校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整体部署,根据区教育局文件精神,我校以此为契机,根据《中小学校文明创建工作标准》全面落实各项指标,以法律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师生文明素养,促进和谐校园的进一步营造,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深圳坪山迎接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做出贡献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同时它是提升单位管理,提高师生文明素养,创建和谐校园的重要举措
学校高度重视,将其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分工合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1、组 长:钟焕斌 工作责任:整体策划,安排部署,全面协调、督察学校创建工作
2、执行组长:刘斌 工作责任:立足全局工作,协助上级机关、周边单位一道做好创建工作
3、执行副组长:邵汉军工作责任:落实、督察学校各部门创建工作
工作组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二、目标任务及具体措施 (一)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政府部门定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建立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人:涂正根 责任部门:总务处 1、落实校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深化职代会制度化、法律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推动民主管理; 2、加大收费管理和监督力度,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建立专门台帐; 3、将教育收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范围,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一票否决
(二)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师生关系、同学关系和谐;学校设立心理咨询室,并配备专、兼职老师 责任人:李春子 责任部门:德育处 1、设立心理咨询室,开展心理咨询活动 2、大力实施班主任队伍建设工程; 3、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文明创建活动; 4、继续深化开展平安和谐校园创建活动;(三)开展创建文明城市主题宣传教育,形成良好创建工作局面 责任人:张亮 责任部门:德育处 1、召开创建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