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建招字 2024〕2 潍 坊 建 设
潍坊建立工程监理评标定标暂行
的各区、属各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建立:为进一步工程监理行为确保工程质量进步效益根据
进一步推动建立监理行业开展的
山东工程工程监理机构建立
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实际制定了
潍坊建立工程监理评标定标暂行
现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告潍坊建立工程
该自二 OO 九年六月起施行原
潍坊建立工程监理计分
(潍建招字[2024]4)同时废止
一、凡不进展监理和监理备案的工程不得进展施工不予颁发施工答应证
二、与人、人有利害关系的代理机构不得从事该工程的监理代理业务
三、人和中标人应严格根据和中标人的订立书面合同并仔细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本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附:潍坊建立工程监理评标定标暂行 二 OO 九年四月二十潍坊建立工程监理评标定标暂行第一条 为建立工程工程建立监理活动保证评标的科学性、公正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建立工程质量理
建立工程平安消费理
建立工程监理
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
第二条 本适用于潍坊行政辖区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政根底设施工程的建立监理评标定标工作
本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本所称政根底设施工程是指城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 潍坊建立行政主部门负责全建立监理活动的监视理
各〕建立行政主部门负责辖区内建立监理活动的监视理
第四条 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政根底设施工程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必须通过方式确定监理:1、本行政辖区内国有或国有占主导地位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政根底设施工程;2、本行政区域内一般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