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侦标兵评选方案背景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和互联网技术的进展,经济犯罪的形式和数量不断增加
特别是在经济犯罪领域,如虚假广告、网络诈骗、传销、非法集资等,已成为社会治安的重要问题
为及时发现、打击和预防经济犯罪,树立先进典型,推动全民防范,各级经侦机关不断加强标兵评选活动
本文针对经侦标兵评选方案进行探讨
目的经侦标兵旨在选出经济侦查工作中表现优秀、技能过硬、经验丰富、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先进单位,进一步激励全民参加到打击经济犯罪的队伍中来
目的是: 1
推动全民防范、打击经济犯罪 2
表彰和激励先进个人、单位,促进经济侦查队伍建设 3
深化开展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方案时间标兵评选的时间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而定,基本上每年评选一次,在主要的经济犯罪高发期间
个人类别 候选对象为在经济犯罪侦查、预防、打击中表现突出的市、县、区、街道、社区派出所民警、群众举报奖励人员,各级法院、检察院经济审判、检察、科技、财务、文秘等工作人员,有突出贡献或特别业绩的企业、群体及相关领域专家、学者
单位类别 候选单位为在经济犯罪打击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税务机关、银行机构、证券、期货监管部门、消费者投诉处理机构、媒体等单位
符合法律法规 候选人、候选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工作纪律,不受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影响
业绩出色 候选人、候选单位必须在经济犯罪侦查、预防、打击工作中表现突出,有出色的经验和业绩
良好的群众口碑 候选人、候选单位必须得到当地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相关单位和群众的公认和好评
推举环节 推举对象为在经济犯罪侦查、预防、打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单位,可以由有关部门、相关机构、个人推举
提名环节 经过推举环节筛选后,各级经侦机关将推出各类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候选人选,推举候选人的人数实行原则上不超过该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