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辅导:招标文件的法定要求和投标保证金lZ303013 招标文件的法定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一、投标文件1
投标文件的内容要求――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是投标的基本前提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截止时间前――补充、修改、撤回――通知截止时间后――不予接受――撤回――没收保证金3
投标文件的送达与签收:投标人在规定时间送达――少于 3 人重新招标4
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止特别情况――招标人书面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实质性内容――适当延长保证金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保证金二、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保函、保兑支票、汇票、现金支票1)投标保证金: 不超过投标总价的 2%,但最高不超过80 万有效期超出投标有效期 30 天签订合同后 5 天内――未中标――向未中标人退还保证金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2)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后放弃、不签合同、不交履约保证金注意几点要求: 1
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包括: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介绍2
投标保证金形式包括:现金、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银行保兑支票、银行保函3
额度限制――施工投标:不超投标额的 2%,并不得超过 80 万元4
保证金期限――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 30 天5
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6
补充、修改、替代、撤回――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书面通知7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没收保证金截止后不得:补充、修改、替代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撤回的,没收保证金【真题示例】1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 )
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经提交的投标的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