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报告 乌龙镇 2025 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镇直各单位: 为了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进一步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夯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推动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国库管理相结合,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 2025 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25〕2 号)和省、市、县有关要求,决定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根据“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
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
通过资产清查,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实现三个结合
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与国库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制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
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仔细分析原因,讨论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
2025 年 12 月 31 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