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 为仔细贯彻执行汨罗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知》(x 办〔2025〕x 号),切实做好我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防治环境污染,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社会稳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禁燃范围 禁止在 xx 镇全镇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二、领导机构 1、成立禁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黎红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禁燃工作”的督促和调度工作。成员由各村党总支书记组成。 2、成立禁燃工作队,成员名单如下: 队长:胡 xx(执法队大队长) 副队长:黎 xx(安监站站长) 队员:镇执法大队和派出所全体人员 各村成立由村支两委成员组成的禁燃工作队。 三、工作任务 1、深化宣传发动。镇禁燃办、各村要实行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迅速掀起禁炮宣传热潮。要通过悬挂标语、横幅,手机短信、宣传窗、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宣传,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告知群众。要充分利用“村村响”广播,开展禁燃工作宣传。各村在春节期间要制作 6 条以上关于禁燃工作的横幅标语,悬挂在本村主要路口和人流密集地区。镇政府召开禁燃工作专题会议后,各村要签订责任状,并及时召开党员和组长会议,传达禁燃工作会议精神。同时,要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入户宣传,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禁燃宣传不漏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家喻户晓,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工作,努力营造人人参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良好氛围。 2、严厉打击整治。禁燃工作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由镇禁燃办为主负责,派出所协同配合。镇禁燃工作队、各村要对辖区进行巡查,实行有力措施,严查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特别是在逢年过节等重点燃放时段及婚丧喜庆活动期间,要集中力量做好宣传教育和查处工作。镇禁燃工作队要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活动,每逢重点时段前要开展一次以上的集中整治行动,查堵非法制售烟花爆竹源头,查处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案件。派出所负责配合执法大队查处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行为,对阻碍公务或劝阻不听的人员进行严厉处罚。各村要动员和组织村级老年协会、红白理事会、文明劝导队等社会力量开展日常巡查和宣传教育。 3、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形成联动机制。在镇禁燃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单位在接到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及时赶到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