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试用期满转正的请示任职试用期满转正的请示一 中共江西省宜春市国家税务局党组: 汤小鹏同志担任办税服务厅主任已满一年。受市局党组委托,我局组织对汤小鹏同志一年来在德、能、勤、绩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和党组讨论,我们认为汤小鹏同志完全胜任办税服务厅主任的职务建议市局党组按期转正。 当否,请批示。任职试用期满转正的请示二 市委组织部: 20XX 年 6 月,我院根据市委组织部有关要求,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学院干部任(竟)聘方案》精神,通过公开方案、开会动员、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竞聘演讲、组织考核等程序遴选出拟任聘干部人选。经学院党委会讨论决定,拟任聘等 27 人为行政中层正职、系总支书记,试用期为一年。20XX 年 6 月,我们对等27 人进行了试用期满考核工作。通过考核测评,乔木等 27名名干部,得到了绝大多数教职工的认可,顺利通过了考核测评。我们认为:等 27 名干部思想政治素养好,政策理论水平高,服务大局意识强;工作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求真务实,作风民主,廉洁自律,业绩突出,特别是作为中层正职善于抓班子、带队伍、驾驭全局和处理复杂问题;善于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学院党委决定正式聘任27 名干部。妥否,请批示。任职试用期满转正的请示三 市国土资源局党组: 20XX 年 1 月 30 日,市局党组(赣市国土资党发[20XX]4号)分别聘任我局欧阳红星同志为兴国县土地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聘任谢红梅同志为兴国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根据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目前该两名同志试用已满一年,经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考核合格现特向市局党组申请转正,望批准为盼!任职试用期满转正的请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