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一法一例”情况调研报告全市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一法一例”情况调研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 2025 年工作要点,11 月 14 日至 16 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万年的带领下,就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例”)的情况进行调研
调研组集中听取了市政府及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卫计委、规划局、老龄办、医保局等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先后深化泰宁、沙县,听取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实地查看了市国德老年康养中心,泰宁县老年活动中心、和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县社会福利中心,沙县城北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幸福庄园养老院、富口镇姜后村乐龄学堂、镇老年服务中心等,召开由社区工作人员和养老机构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广泛深化了解“一法一例”实施情况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市政府高度重视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仔细贯彻实施“一法一例”,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加强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工作推动力度,注重营造“政府主导、部门齐抓、社会参加、全民关怀”的工作格局,积极推动养老事业健康进展
(一)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健全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切实加强老年人社会保障工作
目前,全市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制度全面建立,参保人数持续增加,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补助标准持续提高,大病医疗互助范围逐步扩大,老年人医疗费用负担有所减轻
符合低保和五保条件的困难老年人实现应保尽保,保障标准逐步提高
重点优抚对象、“五老”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有所提高
老年社会福利制度由特惠向普惠转变高龄老人补贴实现全覆盖
(二)老年人救助水平有所提升 坚持托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