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通用版 第一章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甲方:乙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379 号令)、《____省物业管理办法》和州
市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自愿
平等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_________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项目基本情况建筑类型:物业类型:坐落位置: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小区内栋数: 总户数: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第四条 物业公益性服务一、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包括: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门厅、共用走廊过道
二、 公有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下水管道、落水管、共有照明、消防设施设备(不含专项)、暖气干线(以____省物业管理办法规定内容为准执行)、小区智能化设施设备
前期物业服务管理事项三、 公用设施、构造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四、 附属建筑物的维修、养护
五、 公共区域环境保洁、不含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此项按省州市相关规定执行)
六、 公共区域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七、 配合部门维护小区内的公共秩序,发现问题及时向部门报告和协助处理
八、 协助消防部门做好消防安全防范和宣传工作
九、 管理相关资料及住户档案、维护记录等
第五条 防盗及财产安全服务防盗及人身、财产(包括业主自行车、摩托车、汽车等自有财物)安全服务是正常物业服务以外的特约服务(根据相关物业规定、物业费内不含此项)
物业公司可以根据业主的特别需要和要求,根据自身情况确定是否提供特别的对车辆、摩托车、自行车及个人人身、财产等的安全、防盗服务
并需物业公司另行与委托业主签定特约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范围、委托事项及支付费用标准等
第三章 前期物业服务费用第六条 物业服务费用(本物业服务区域收费选择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