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合同示范文本甲方(劳务派遣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劳务派遣许可证编号: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注册地:经营地:联系电话:乙方(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 )户籍地址:常常居住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第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1
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其中,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至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止
其中,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试用期至多约定一次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二条乙方同意由甲方派遣到(用工单位名称)工作,用工单位注册地,用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派遣期限为,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第三条乙方同意在用工单位岗位工作,属于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岗位,岗位职责为
第四条乙方同意服从甲方和用工单位的管理,遵守甲方和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根据用工单位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相应的质量要求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岗位执行下列第种工时制度:1
标准工时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8 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 40 小时,每周至少休息 1 天
依法实行以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依法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第六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严格遵守关于工作时间的法律规定,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与身心健康,确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经依法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并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第七条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婚丧假、产假等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