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励制度 员工奖励制度(一) 第一章 宗旨 第一条为了严肃厂规厂纪,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能顺利执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处罚不是制定本制度的最终目标,通过处罚达到令行禁止,培育员工的服从意识才是主要目标。 第三条通过对员工奖善罚恶起到引导企业文化进展方向的效果是制定本制度的最高理想。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工作人员,包括临时用工人员。 第三章 员工处罚 第五条 员工处罚分为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两大类。 第六条行政处罚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等五种;经济处罚分为 50 元、100 元、150 元、200 元等四个等级。 第七条警告。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 50 元罚款: 1、不服从班组长安排,有令不行,出言不逊; 2、无故不支持其他部门工作; 3、口出脏言,挑起事端,辱骂同事; 4、在公司内衣冠不整者(具体标准详见《员工日常行为法律规范》); 5、在公司内随地大小便; 6、乱扔垃圾,乱涂乱画; 7、拈花惹草,破坏公司绿化; 8、随意串岗; 9、上班时间阅读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书报杂志; 10、上班时间上与业务无关的网站、上网聊天、上班玩游戏; 11、在生产现场接待私客。 12、未经允许不参加公司指定的培训、会议; 13、车辆不放入车棚,不听从门卫劝阻,随意摆放; 14、违反就餐规定,随意插队; 15、剩饭菜随意倒; 16、上班时间公话聊天; 17、上班时间吃零食; 18、车间内产成品、半成品不按规定堆放到指定地点; 19、下班前没有将工作场地打扫洁净; 20、下班时,没有做好工作交接擅自离开; 第八条犯有第七条所规定之错误,但是有下列行为者可以免予处罚: 1、事后主动承认错误,态度诚恳,积极赔偿所造成的损失的; 2、主动向受害方赔礼道歉,得到对方原谅的; 3、积极揭发同犯人员者; 第九条严重警告。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处以 100 元罚款: 1、不服从安排,恐吓领导; 2、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严禁烟火的规定》的规定,在禁烟区内吸烟; 3、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严禁烟火的规定》的规定,接待人员没有阻止外客在禁烟区吸烟的; 4、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严禁烟火的规定》的规定,私自在生产现场动用明火; 5、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禁酒的规定》的规定,在公司内喝酒; 6、未经允许,私自移动灭火器材或将灭火器材改作它用; 7、制造、散布不利于公司团结和进展的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