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迎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关于开展内蒙古等 10 省(区)有关市州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5〕15 号)文件精神,为建设迎评环境,营造文明法律规范用语环境,提高普通话普及率,法律规范社会用字,2025 年 11 月中旬我县将接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为切实做好迎评工作,确保我县语言文字工作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完成,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努力提高教育系统语言文字工作管理水平和应用法律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推动建设系统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法律规范化建设,为我县顺利通过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二、工作目标以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政策法规为核心,以局机关及公共服务行业窗口为重点,通过目标管理量化评估普通话,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等基本措施,逐步建立起依法管理监督的体制和机制,提高全局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三、组织机构为切实做好迎评工作,确保我县语言文字督导评估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完成,经讨论决定,成立自治县国土资源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岑合浪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为韦 ,负责日常工作。四、具体措施(一)健全机构,动员部署1.成立机构。制定迎评实施方案,成立迎评组织机构,筹备召开迎评动员会议,鼓舞干部职工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学习普通话和文字的使用,让全局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语言文字达标工作的重要性,把思想统一到迎评工作上来。2.宣传发动。组织召开迎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动员大会,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统一部署迎检工作,并将迎评标准、资料印发至各股室及直属各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全面开展各项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迎评氛围。3.建章立制。结合我局实际,依法加强职能范围内语言文字应用的监督管理,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分工,在全局上下形成语言文字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二)自查自检,整改落实1.纳入日常管理。要求各股室及直属各单位在办公场所设立“请说普通话,请用法律规范字”的提示语,在日常会议、公共场所、服务窗口、公务电话和公务接待等尽量使用普通话,在日常公文、方案、审批手续等材料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