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车位出租合同〔标准合同模板整理版〕甲 方:XXX 个人或公司 乙 方:XXX 个人或公司 签订日期: XXXX 年 XX 月 XX 日 签订地点:XX 省 XXX 市 XXX 地 地下室车位出租合同 甲方: 乙方: 乙方在充分理解、认可《z 一期地下室车位租赁协议》、《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及小区相关管理规定,并对 z 一期地下车位现状有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在 z 一期地下车位已经达到交付使用的条件下,经与甲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租赁 z 一期地下室 号车位,租赁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车位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佰 元〕〔使用未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租金〕,月车位管理费为人民币 元〔大写 佰 元〕,押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佰 元〕。乙方在签订合同时,须缴纳押金〔此项押金租赁期满时退还〕和首月的车位租金、管理费;次月起的服务费应在当月 5 号前缴清,逾期交费乙方有权按日加收所欠租金、车位服务费总额千分之一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 15 日仍不缴清车位租金、管理费的,甲方有权收回该车位的使用权另行出租/出让给他人,并从押金中扣除所欠费用。 三、该车位由 z 市 z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统一进行管理,乙方使用车位必须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服从停车场管理人员管理,车辆入场凭证泊车,出场验证放行。违反规定者情节严重拒不服从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乙方必须爱护车场内公共设施,造成损坏的必须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四、本车场限高 2 .2 米。在车位租赁合同期内,租赁车主合法拥有该车位平常之使用权,该使用权仅限于:小型车辆的停放用途。乙方所租用的车位只准乙方登记的车辆使用,乙方如更换车辆、车牌号、车型和车身颜色等,需事先到管理处登记备案。 五、停车场收取的租金及管理费用于车位日常保洁、出入交通管理、车场各种设施电器的用电用水和耗材、墙地面涂料、维护人员费用等。不包含车辆保管费,物业公司不承担车辆及车内物品的保管责任,物业公司对本小区业主/业户使用车位期间发生的车辆及其零配件、车内物品的遗失、损失概不负责。 六、如乙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后仍需继续承租该车位,那么乙方必须在租赁期限届满前十五天内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可续订合同,否那么,租赁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的租赁关系自动解除,甲方有权不另行通知乙方而将该车位的使用权出租/出让他人。 七、如因物价变动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