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新生运动会奖项规则 运动会奖项规则 本届田径运动会共设三部分奖项,分别为:团体总分前三名、精神文明奖一名、最佳运动员男女各一名。 一、团体奖评分细则 在整个竞赛过程中代表团在各项目累加的成绩总分,按得分多少的方式评比,得分最多的团队得第一名,以此排名,按前三名的方式评奖。 二、精神文明奖评分细则 (一)总则 本奖项分数的累积从各代表队组织报名工作即开始计算,到运动会闭幕时为止,贯穿整个运动会的前期筹备工作和运动会进行期间的全过程。 (二)评奖细则(总分为 100 分): 1、竞赛期间,该代表队大本营的表现和投出宣传稿的情况,占最终得分 30 分 2、该代表队的方块队在运动会入场式上的表现,占最终得分的 30 分。 3、代表队所在的团 体总分成绩占 20 分 (三)各部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大本营的表现和投出宣传文稿的情况”部分,由以下方面组成(30 分): (1)关于该代表队的大本营的表现,由大赛筹委会的有关工作人员进行考察和评分。其中包括以下三方面:后勤服务、环境卫生情况,整体纪律情况和啦啦队的表现。本项总分为 15分,每方面占 5 分; (2)该代表队送到大赛播放台的宣传文稿,要求感情真挚积极向上,具有一定的响应力。经大赛筹委会的有关工作人员筛选后由播音员统一播出。以播出的宣传文稿为评分对象,每篇文稿计 0.5 分,到竞赛结束为止,累积此项得分。满分为15 分。 2、“方块队在运动会入场式上的表现”部分(50 分): (1)统一穿院服入场;各方块队人数符合要求。(10分) (2)各方块队排队顺序从田径场北弯道、东跑道、田径场东南侧门按专业顺序排队进场,秩序良好;(10 分) (3)该方块队精神抖擞,步伐整齐,方块队有吸引力和创新力,能展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30 分) 3、“团体总分成绩”部分(20 分): 团体总分成绩成绩第一名的代表团得 20 分,第二名 15分,第三名 10 分; 其他参加团队一律为 8 分,弃权的团队不得分。 备注:出现以下情况的,按情节严重程度予以扣分或处罚: 1、各代表团中必须选出团长一名,副团长一名,并于 9月 27 晚由团长把团长和副团长的姓名,学号,联系方式,交到体育部负责人处,逾时不交名单的代表团,一律扣 10 分; 2、各代表团团长必须在 9 月 27 晚将该代表团的将该代表团的介绍情况(150 字左右)和运动员报名表送交到处送交到体育部负责人处,逾时不交的代表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