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及车位买卖合同 安置房及车位买卖合同出售人(卖方): 身份证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微信:共有人:身份证号: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买受人(买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微信: 根据《合同法》、《物权法》等法律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公正的基础上诚信协商,就买卖回迁安置房及配套车位事宜达成合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安置房及配套车位情况1、双方买卖的回迁安置房及配套车位座落在西安市莲湖区【区】【小区】【幢】单元号(室)。安置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2、安置房编号为:,安置号为:。第二条卖方对安置房及配套车位现状的声明 1、卖方应在签约前向买方出示该安置房回迁安置房分配证明书、《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安置房买卖合同、购置发票(票据)、大修基金发票(票据)、车位买卖(租赁)合同及买卖(租赁)票据等与安置房及配套车位相关的资料。卖方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完整、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卖方承担。 2、卖方特此告知买受人安置房、配套车位存在下列情况:⑴ 出租状态:【存在出租□、不存在出租□】,若该安置房、配套车位存在出租,则卖方保证承租方已明确表示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关于租赁的补充约定及说明:。 ⑵该安置房内户口情况:【该房产内已有□、未有□户口落户】,关于户口问题的补充约定及说明:。3、该房屋共有权人对出售该房屋的意见:同意出售。第三条买方对购买情况的声明 1、买方已亲自实地看房,并对该安置房及配套车位的现状及疑虑询问过卖方,在明确卖方所告知的事项后自愿签订本合同。买方已亲自审查过该安置房及配套车位相关权属资料,了解产权信息,同意购买该安置房及配套车位。 2、买方应在签约前向卖方出示身份证、户口簿及履约能力证明,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完整、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买方承担。第四条转让款及付款方式1、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约定安置房及配套车位转让款为(大写):(¥),该转让款包含该安置房及配套车位转让款、交付前已缴纳及已发生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物业费、燃气管道初装费等。2、买方实行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卖方安置房及配套车位的转让款。买方应在合同生效后内向卖方提供的银行账户支付**%的转账款即(¥)。剩余转让款作为卖方履约保证金,待安置房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条件成熟时配合买方办理且拿到不动产权证书后内予以支付。若安置房买卖时允许更换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