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 2025 年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小学 2025 年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获教体[2025]81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招生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顺利通过国家、省均衡县验收为目标,根据县局招生方案要求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控班额,依法保障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全部接受义务教育,促进我县义务教育稳步、健康、均衡进展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面对全体,促进学生全面进展”的原则
三、招生对象 招收年满 6 周岁(即 2025 年 8 月 31 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计划:招收 8 个班
五、招生范围及区域认定 招生区域:振兴路以东,西华巷以西,文圣大道(原建设大道,建设大道与文圣大道未打通部分以排水河为界)以南至金天化工和铁路附近,同盟大道(原南干道)以南区域东至行政路
区域认定:辖区学生认定根据”房户一致,以房定区”的原则,具体细则如下: 1、”房户一致”居民子女
”房户一致”指儿童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户口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且夫妻双方或一方须占有 100%房产份额;儿童与父母在辖区的唯一居住地(儿童父母没有单位分房、集资房自购房等)是祖辈的(直系亲属),且同户籍同居住
2、拆迁待安置居民子女
因城区改造、社区规划等,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尚未交付,凭政府拆迁安置协议和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以新安置住房确定入学区域
3、优惠对象子女
来获投资客商、现役军人、退伍军人、残疾军人、烈士、捐资助学先进个人的子女,持相关证件和证明到县教体局教育股报名
我校只接收父母的工作地或居住地(需提供相关证明)在辖区内的子女入学
4、非”房户一致”居民子女
学生和父母在本辖区居住,不符合”房户一致”条件;或学生及其父母具有辖区常住户籍,但无自有住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