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 2025 年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小学 2025 年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获教体[2025]81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招生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顺利通过国家、省均衡县验收为目标,根据县局招生方案要求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控班额,依法保障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全部接受义务教育,促进我县义务教育稳步、健康、均衡进展。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面对全体,促进学生全面进展”的原则。 三、招生对象 招收年满 6 周岁(即 2025 年 8 月 31 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计划:招收 8 个班。 五、招生范围及区域认定 招生区域:振兴路以东,西华巷以西,文圣大道(原建设大道,建设大道与文圣大道未打通部分以排水河为界)以南至金天化工和铁路附近,同盟大道(原南干道)以南区域东至行政路。 区域认定:辖区学生认定根据”房户一致,以房定区”的原则,具体细则如下: 1、”房户一致”居民子女。”房户一致”指儿童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户口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且夫妻双方或一方须占有 100%房产份额;儿童与父母在辖区的唯一居住地(儿童父母没有单位分房、集资房自购房等)是祖辈的(直系亲属),且同户籍同居住。 2、拆迁待安置居民子女。因城区改造、社区规划等,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尚未交付,凭政府拆迁安置协议和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以新安置住房确定入学区域。 3、优惠对象子女。来获投资客商、现役军人、退伍军人、残疾军人、烈士、捐资助学先进个人的子女,持相关证件和证明到县教体局教育股报名。我校只接收父母的工作地或居住地(需提供相关证明)在辖区内的子女入学。 4、非”房户一致”居民子女。学生和父母在本辖区居住,不符合”房户一致”条件;或学生及其父母具有辖区常住户籍,但无自有住房的。若辖区内学校招生计划和班额许可,可按其居住房产确定入学区域,若学位已满,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 5、未过户房产不作为区域认定依据;非住宅性质的房产和未入住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六、报名办法 (一)所有到学校报名均需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统一装在一个牛皮纸档案袋内档案袋封面注明学生姓名、联系电话、所装证件清单;初步审核后,只退还原件,复印件留校备查】 1、父母和学生的户口簿 2、房屋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