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后勤服务集中采购制度 机关后勤服务集中采购制度 为加强民主理财的工作力度,进一步法律规范集中采购管理工作,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集中采购的目录和范围 1、货物类 水暖器材、电线电料、卫生用品、办公用品、工作制服、燃料油等。 2、工程类(1 万元以上) 房屋修缮、装修工程、车辆维修、设备大修、供电、供水、中央空调系统改造,消防、监控智能系统改造、局域网系统改造等项目。 3、服务类 物业管理、绿化养护、卫生消杀、卫生保洁、设备设施和系统维养等。 二、采购的报批和采购程序 各科室于每月 5 日前将所需采购项目采购计划书(即具体方案)报送后勤服务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组织专班对方案进行初审后报局采购领导小组成员对方案进行评定,凡属于局采购办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采购项目,由局采购领导小组组织按以下程序实施。1、采购领导小组确定项目采购方案或工程招投标标书。2、在新闻媒体或公告栏上发布采购信息或招投标公告。3、报名登记和资格审查。4、评标。5、公布集中采购或招投标结果。 三、采购监督和验收程序 不论属于局采购办集中采购项目还是本局科室自行采购项目,完成集中采购或招投标程序后均需按以下手续进行监督和验收。 (一)货物类 1、一次采购的货物。中标单位提供的货物须经采购项目所在科室和局采购监督验收小组成员共同验收,对货物的价格、数量、品牌、质量等内容与标书进行核对,验收人员在采购验收单上写清验收情况并签字,再报采购监督验收小组组长审批后,采购验收单作为报销的依据。 2、日常零星货物采购。 水暖器材、电线电料、卫生用品、理发用品、药品等日常零星货物采购采纳询价采购和定点供应相结合的方式。局采购领导小组每年一次对定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价格、数量、质量、售后服务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假如发现问题则重新选择供应商。 具体程序为:仓库保管员根据库存情况或科室、班组提供购货信息,填写请购单,由后勤管理科采购人员到定点供应商采购货物,货物采购后一律入库管理,采购人员将货物清单、请购单到仓库保管员进行入库验收,经仓库保管员核对后填写入库验收单,采购验收单需经采购人员、仓库保管员双方签字确认,经采购监督验收小组组长审核,作为报销依据。 (二)工程类 中标单位进场施工前,要将标书和施工方案交付施工项目所在科室和监督验收小组,由工程项目经办科室工作人员和监督验收小组人员共同对施工项目的前期和施工过程进行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