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廉洁协议书工程廉洁协议书 范本 1 廉 政 协 议 书 甲方:张家港港新重装码头港务有限公司 乙方: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为加强廉政建设,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双方工作人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现就 张家港重装码头 EPC 总承包 合同签订本廉政协议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单位及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
(二)自项目招标、签订合同直至项目结束全过程,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均应全面履行合同内容及廉政协议的各项规定,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第二条 甲方责任 甲方单位及工作人员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严格遵守廉洁从业各项规定,不准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取和收受回扣、佣金或其他好处; (二)不准在乙方单位及乙方所属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除合同有特别约定外,不得向乙方介绍或指定项目分包或相关单位; (五)除合同有特别约定外,不得向乙方推销或指定使用各种材料及设备等; (六)不得利用职权为其家属和亲友向乙方推销各类材料及设备等提供方便
第三条 乙方责任 乙方单位及所属工作人员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二)不准以任何形式、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工作人员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为其私用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 (四)不准组织有可能影响甲方工作人员履行公职职责或可能影响项目(产品)质量、廉政建设的宴请、旅游等各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