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场地租赁协议书 广场场地租赁协议书 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由于工作需要,现乙方通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审批需在占用场地进行宣传活动,为明确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场地 乙方租赁甲方场地,面积约平方米,用于
二、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天; 三、租赁费用 租赁费用共(¥:),其中 四、保证金 收取场地使用保证金(¥:) 1、活动后由乙方通知甲方,双方人员到现场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全额退还保证金
2、如乙方在活动期间擅自调整规模的将全额扣除保证金,并补交超出规模的费用;如公共设施有破坏的将全额扣除保证金,同时活动单位无条件恢复损坏公共设施
五、甲方权利义务 1、保障场地及现有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2、按本协议及附件确定的时间提供活动场地
3、租赁期满后,甲方须于接到乙方通知后次日前完成对租赁场地的验收,若超过次日仍未完成验收的,视为场地验收合格
4、甲方负责监督乙方按审批的内容进行宣传活动,如超出审批范围,甲方有权终止协议,责令乙方退场,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5、甲方积极主动协助乙方解决因场地使用所产生的有关问题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租赁广场活动场地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县行政执法局户外宣传活动审批单; ②宣传活动主体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乙方在场地租赁活动期间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管理,如遇上级部门检查或重大接待活动,乙方须服从甲方统一调度
3、乙方在活动开始前签订协议并一次性支付租赁费用交甲方财务账户
4、乙方有权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场地,开展经甲方批准的活动内容
5、乙方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地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