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站在学生的角度看“开放”在一节《数的整除》复习课的课尾,某老师设计了这样一道题:在1、2、4、15和28中,哪个数与众不同?在老师的引导下,同学纷纷回答:因为只有2是质数,所以2与众不同;因为只有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所以1与众不同;因为只有28是7的倍数,所以28与众不同;因为只有4比1多3,所以4与众不同;因为只有15的十位上是1,所以15与众不同……老师随机小结:由此可见,每个数都能与众不同,你们的每一种想法都是正确的。课后有人提出质疑,说这道题设计欠妥,将开放性转变成随便性,有悖于我们的教学目标;更有人认为,这样的“开放”太过分了,会让同学陷入“任何一种解答都是可以接受的”这一误区……笔者认为,对于“在1、2、4、15和28中,哪个数与众不同”这个问题,假如站在我们成人的角度来讲,或许真的有些“过分”,因为我们完全可以从自己丰富的学问积累中找出很多个可以推翻这个问题的理由。但第2页共3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是,我们应当清晰,这个问题的对象不是我们,而是同学。孩子们年龄小、学问面窄,当面对老师的开放性提问时,他们只能从自己有限的学问储备中寻求答案。从同学的发言状况来看,虽然个别同学的回答有些牵强附会(只有4比1多3,所以4与众不同,等等),但是大部分同学的观点还是很在理的(只有2是质数,所以2与众不同;只有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所以1与众不同;只有28是7的倍数,所以28与众不同),并没有消失太多我们成人所担忧的“过分”的“奇思妙想”。曾经在闻名训练专家李希贵的文章中读到这样一个案例:一位美国学校四班级的老师在教完“20以内的乘法”之后,给同学布置了一个作业,就是让孩子们写出乘积等于20的算式,写得越多越好。一位名叫比尔的同学在他的作业本上列出了这样一些算式:10×2=20,2×10=20,4×5=20,5×4=20,1×20=20,20×1=20,2×5×2=20,5×2×2=20,5×2×2×1×1=20,5×2×2×1=20,10×1×2×1=20,4×1×5=20,5×4×1×1=20,1×1×1×1×20=20,5×2×2×1×1×1第3页共3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20。当坚持读完这些算式时,你是不是也有这样的感觉:这不是胡来吗?怎么能这样让同学胡编滥造呢?我们应当多给同学出一些乘法算式,让他们能娴熟计算才行啊。可是,这只是我们的观点,人家美国的老师却对此欣赏有加,认为这是孩子制造性的最好表现,因为那些重复相乘的数字里,很可能就藏着一个神奇的世界。“开放”这个词伴随着新课改已经被提了许多年,可是毕竟该如何来理解它、应用它,许多老师依旧在迷惑着、彷徨着,即使有勇于探究者,也只是在自己脚底下撒网,生怕撒远了收不回来。我们盼望广阔老师能够多站在同学的角度看待“开放”,多站在现实的角度思索问题,好好呵护这一点“开放”之火,让它早日在课堂燎原。(单位系山东省广饶县花官乡草南联小;2022年9月3日《训练时报·课改导刊》《课堂》版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