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合同公证告知书模板 房屋赠与合同公证告知书模板公证申请人: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将你申办房屋赠与合同 公证的法律意义、法律后果以及申办房屋赠与合同公证的注意事项告知如下:*1.房屋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房屋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12.赠与人赠与的房屋必须是赠与人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假如赠与人所赠与的房屋属于赠与人与配偶(或者其他人)共有的财产,赠与人应当与配偶(或者其他共有人)共同签订赠与合同并共同申办公证或者取得共有人的书面同意。3.假如赠与人曾经立有遗嘱处分过本次赠与所涉及的房屋,那么赠与人之前所立的相关遗嘱可能视为被撤销或者部分被撤销。假如赠与人曾经将本次赠与所涉及的房屋赠与给他人(或者以财产约定的方式约定为他人所有),只是尚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那么赠与人本次申请办理房屋赠与公证可能导致赠与人与前后二个受赠人之间,以及二个受赠人之间产生纠纷甚至诉讼。4.你签订赠与合同必须是出于自愿,必须是真实意思表示,假如因为恶意串通(例如,以赠与为名行买卖之实)或者受到欺诈、胁迫等原因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则可能导致赠与合同无效,本处可以撤销公证书。5.你不得以签订赠与合同的方式躲避税收或者履行其他法定义务,否则,因此所致损失及后果由你(们)自己承担。本处可以撤销公证书。 1 前面带*号的条款为备选条款6.你不得以赠与规避合法债务,否则债权人可以对该赠与合同行使撤销权。7.依据《合同法》第 186 条的规定,赠与人签订赠与合同之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之前,赠与人有权随时撤销赠与。但是,假如赠与人申请办理了赠与合同公证,在本处出具公证书后,赠与人就丧失了《合同法》第 186 条所给予赠与人的可以任意撤销赠与的权利。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房屋,受赠人可以要求赠与人交付,因此,赠与人应当慎重考虑。8.赠与人可以在赠与合同中对受赠人附义务,也可以对赠与合同附条件或者期限。9.假如赠与人的真实意思是将所赠与的房屋仅赠与给受赠人个人所有,不作为受赠人与其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那么赠与人应当明确地将所赠与的房屋仅作为受赠人个人财产,不作为受赠人与其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的意思表示写入赠与合同。10.依据《合同法》第 192 条的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