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合同〔第三人〕〔标准合同模板整理版〕甲 方:XXX 个人或公司 乙 方:XXX 个人或公司 签订日期: XXXX 年 XX 月 XX 日 签订地点:XX 省 XXX 市 XXX 地 抵押担保合同〔第三人〕抵押担保合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姓名/身份证号:共同抵押人:无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姓名/身份证号:被担保方(以下简称丙方):姓名/身份证号:为确保乙丙双方年月签订的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同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抵押物,为丙方的债务提供担保
乙方经审查,同意接收甲方的财产抵押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一、甲方同意以其名下拥有的位于的房屋抵押给乙方,作为丙方履行主合同义务的担保
房产权证号为:
甲方提供的上述抵押房产担保的主债权数额为万元
担保期限壹年:自 2025 年 3 月 20 日起至2025 年 3 月 19 日止
二、假如丙方未能按主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此合同义务,那么乙方可以处置抵押财产,处置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用于清偿丙方所欠乙方债务(包括丙方未付而应付的货款及其超期支付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一切有关费用)
三、乙方因任何原因〔包括丙方未按期交货、产品质量问题等〕未按时收到订单回款等情况,乙方有权处置甲方的担保物,以补偿乙方预付丙方的采购货款,甲、丙双方应予无条件配合;否那么,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丙方承担
四、抵押登记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由甲、乙双方向抵押财产所在地的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丙方应提供协助;2、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将有关该抵押财产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屋产权证》正本交予乙方收执和保管;3、所有因抵押登记、保管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五、抵押解除1、当丙方已经完全履行主合同的所有义务,甲、乙双方即可向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