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的思考 [摘 要]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面推动中国现代化和全面建设和谐小康社会的需要。新农村重在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是要抓住其主题主线和主旨。 [关键词] 社会主义新农村 主题 主线 主旨 根据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进展的大背景,中央明确提出建设“生产进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干净、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展目标。20 字指导方针言简意赅,高度概括了农村经济社会进展的方方面面。新农村重在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是要抓住其主题、主线和主旨。 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题是提高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 新农村建设将生产进展列为首位,进展生产力仍是新农村建设中首要的、迫切的、根本的任务。而在生产力体系中,人始终是最活跃、最积极、最关键的要素,因此,新农村建设必须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自上世纪 90 年代以来,我国农村进展之所以一直停滞不前,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体制和结构抑制了广阔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从而窒息了农村生产力的进展。其突出表现是在以市场经济为取向的体制改革中,农民市场主体地位“残食”现象严重。 (1)作为经营者不具有完全自主经营权。市场经济中,经营者具有独立的自主经营权,即经营者有权决定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如何生产等。经营者的自主经营权是建立在对生产资料的完全占有和自由支配的基础之上的,而我国广阔农民作为农业经营者并不对其生产资料——土地,具有完全意义上的所有权和支配权。在我国现行的土地制度中,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集体所有,农民不拥有土地的所有权。 (2)作为投资者不能猎取对等收益。对农民而言,土地是最重要财产。尽管在现行的土地制度中,农民不具有以土地进行投资的主体资格,但现行土地制度中同时也规定了农民对土地具有绝对的使用权。假如剥夺或是占用了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就必须对其进行对等的支付,这是市场经济公平原则最基本的要求。 (3)作为劳动者不能猎取对等的权益。在我国,农民作为劳动者,通常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农业劳动者;二是进城务工人员,即农民工;三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在现行的二元经济结构中,农民作为劳动者,与城市劳动者相比,不具有平等的竞争地位。首先,作为农业劳动者,一直饱受到“剪刀差”的掠夺;其次,从进城务工人员来看,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虽然受劳动法调整,但其劳动权利的实际享有水平明显低于城镇职工,尤其是很少被纳入城镇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即使被纳入城镇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的少量农民工,其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