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培训协议甲方:北京市海淀区西二旗小学乙方: 北京市海淀区西二旗小学(以下简称甲方)同(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培课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校内社团艺术社团项目的排练培训
二、培训时间:2018 年 3 月 1 日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三、甲方需支付给乙方金额为:(大写)叁万零贰佰 元整
【详细清单见附页 1】四、甲方权利及义务:1
甲方负责对双方合作项目进行宣传,并在需要时通知乙方进行配合
甲方负责提供良好的教学场地、教室以及教学所需硬件设施并保障场地、教室、硬件设施等安全可靠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教学进度、教学内容、效果、师资水平进行监督,并及时向甲方反馈信息,提出改进意见
甲方应支付乙方师资相应的课时费
五、乙方权利及义务:1
乙方负责提供相关专业教师,并对其教学质量进行监督
乙方负责制定教学计划、安排课程内容,并向甲方提供教学计划和教案,经甲方同意后实施,并保证按教学进度授课
乙方负责提供教学所需的教具及用品,如需甲方提供及配合需提前与甲方沟通,协商解决
乙方对所授课程内容及教学方式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未经乙方授权 ,甲方不得复制及模仿,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他人旁听或对课程进行录像、拍照、录音等
乙方授课教师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甲方相关管理规定,不迟到、不早退,不邀请与教学无关人员进入,积极配合甲方保证学生安全
如遇特殊情况乙方教师不能按时授课的,需提前 1-2 天与乙方沟通,协调临时调派代课教师或调课,停课等相关事宜
乙方授课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管理规定 ,遵守甲方的教育教学管理等制度,接受甲方学校的考核监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授课任务
如甲方根据学校评价考核要求,认为乙方选派人员工作表现和成效欠缺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授课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