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劲歌起舞大赛策划书 一、活动目的 劲歌起舞大赛是我校的传统文化活动之一,它能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积极向上、百花齐放、格调高雅、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丰富我校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展示我校师生团结创新、锐意进取、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同时也能给同学们提供一个锻炼自己的机会和一个展示自己的舞台,激发广阔学生爱校和热爱艺术、勤奋学习、努力成才的热情与动力,不断提高自身全面素养,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二、活动对象 三年制:0910 届全体学生 五年制:10090807 届全体学生 三、活动时间 1:自 9 月 15 号开始报名,至 9 月 20 号结束报名
2 海选时间:9 月 21 至 9 月 22
3 预赛/半决赛时间:9 月 25 号开始预赛,决赛名单 10月 15 号定出
4 决赛时间:10 月 22 号(星期五)下午
四、场地安排 1 海选:B200 2 预赛/半决赛:文体中心 3 决赛:A 楼前小操场 五、评委及评分标准 1、海选:评委:团委各部委员 2、预赛/半决赛:院团委张楠老师张琼丹老师及团委各部负责人 3、决赛:院团委书记刘明学老师,张楠老师张琼丹老师学生处王庆东老师赞助商 评分标准 (1)大赛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分力求严肃、公平、公正
(2)评委应严格根据评分标准进行评分,严禁人情分
(3)本评分标准最终解释权属于本次大赛组委会 (4)各项评分标准具体说明如下:(以 10 分为总分) A、音乐基础:2 分
即参赛选手的音乐基础、音准、音质、音色等
B、艺术表现:2 分
即参赛选手对音乐的表现力以及台风台纪等
C、现场感染力:2 分
即参赛选手快速反应能力和特别情况下的应急、应变能力
D、参赛态度:2 分
即参赛选手的化妆与服装反映出选手对待竞赛的态度
E、综合印象:2 分
即参赛选手在整个参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