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办案能手工作体会(精选多篇)第一篇:检察院办案能手工作体会 检察院办案能手工作体会 我叫黄 xx,是区检察院的干部。一名在基层工作十余年的行政干部,而立之后改行进了司法机关,又在不惑之年通过了司法考试,成功的实现了从外行到内行的转型,成为全市、全省的办案能手,并于跻身全国检察系统人才库。 回顾工作成长的经历,就是不断加压,在学中干,干中学。2025 年,我从行政机关调入检察机关,第一次零距离接触检察事业,遭遇从未有过的迷茫:原来储备的知识与现在的工作毫不相干,一下子从财宝变成了包袱。办案吧,没有资格;搞行政吧,没有市场。迷茫、烦闷之余,我暗下决心通过司法考试。于是,我用了三年的时间,剪断了与外界的一切联系,埋头工作,低头看书,终于在 2025 年以全院最高分通过了司法考试。 通过了司法考试,只是取得了办案资格,要想真正成为一名检察官,就必须把学习当成工作的一部分,当成一种习惯,在不断学习中猎取真正的本领。从巩固理论知识,到积累实践经验,从一步步虚心求教,到反复看卷,观摩庭审,在理论与实践中积累知识,积累成熟,积累女人的美。 从检十余载,我绝大多数时间是从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接触最多的是老百姓,面对无数群众渴望的目光,我一次次受到触动,检察官只有竭尽全力化解民众诉求才能无愧良心和责任,在这个信念指引下,我谨慎认真的对待每个案件。到检察机关申诉的民事案件,绝大多数是经过了一审、二审,甚至多次审理,想要翻案谈何容易!从起诉到申诉,少则两年,多至七八年,对公正的期盼、渴望已经变为失望甚至于无望。群众的合法诉求假如得不到解决,被错误裁判扭曲的民事法律关系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矫正,就容易转化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消极因素。基于这样的认识,让法律公平正义彰显,诉求人合理诉求得到主张成为我工作的准则。 有一年,我接待了不服上级院不抗诉决定的申诉人魏某。大致的案情:魏某带着女儿途径三堰人行天桥,一条大狼狗从身后窜出来,将女儿扑倒咬伤。魏某本能地扑上去护着女儿,结果,被狼狗撕咬了几十口。经太和医院初步诊断:魏某严重外伤和癫痫病。魏某被转移到东汽茅箭精神病医院,进行抗精神病治疗。医院出具的鉴定报告认为“癫痫病与狼狗咬伤有直接关系”。 魏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狼狗的管理人赔偿伤残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诉讼中,法院内部司法鉴定室对魏某的伤残等级进行了鉴定。认为魏某“精神病非外伤所致,不构成伤残等...